近期,广东保监局汕头分局牢牢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主线,围绕“制定普法规划、加强文化建设、健全信用平台、强化服务标准”为核心内容的四项重点工作,紧扣“完善制度、加强监测、排查风险、建立机制”等核心内容,全力推进行业“两建”工作开展。
明确“四项重点”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为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汕头保监分局开展了一系列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制定汕头保监分局“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地方保险业和保险监管的实际,明确重点任务,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以依法合规经营和诚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行业形象。
加强粤东保险行业文化建设。开展监管文化大讨论,指导保险行业积极参加广东人身保险诚信文化宣讲活动,进一步树立保险行业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展业意识;开设保险专题讲座,深化保险知识教育。
健全行业信用平台。完善保险行业车险信息平台,建立企财险、团意险理赔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保险行业信用体系。
强化行业服务标准。推动粤东保险业建立小额车险理赔“一二三”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优化车险理赔服务质量。
强化“四个核心”
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完善制度,大力整顿市场秩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粤东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编制《粤东保险业常用法规制度50问》,创新教育宣导,提高保险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印发《粤东保险业现场检查对象确定标准》,提高现场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加强监测,落实严查重处。每月定期编制和发布粤东保险业景气指数,开展产险费用率监测,以治理销售误导、银保数据真实性、人身险监管制度贯彻落实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排查风险,建立打击保险欺诈机制。开展粤东保险业风险排查专项工作,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机制,与汕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打击保险欺诈的通知》,指导汕头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打击保险欺诈信息平台。
建立机制,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组织各保险机构建立商业贿赂行为预防机制,开展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依法合规意识;建立汕头保险业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案件查处情况周报、专报工作机制。